索引号: | 002489858/2024-0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体局〔2024〕99号 | 公开日期: | 2024-11-26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体育局 | 统一编号: | |
有效性: | 有效有效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杭州市高频体育行政权力事项裁量基准》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健全行政裁量基准”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全面制定高频行政执法行为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杭法联办〔2024〕6号)和《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行政机关行政裁量权基准“两目录一清单”的通知》(杭法联办〔2024〕8号)要求,杭州市体育局制定了《杭州市高频体育行政权力事项裁量基准》。
二、主要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2.《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浙江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实施细则》
3.《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
4.《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
5.《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7.《体育赛事管理办法》《浙江省体育赛事管理办法》
三、制定程序
杭州市体育局于2024年7月启动起草工作,对制定高频体育行政权责事项裁量基准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论证研究,经市司法局审核,共8项行政权责事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检查5项)被列入《杭州市级行政机关高频行政权责事项裁量权基准制定清单》。10月,在征求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10月11日发通知征求全市各区、县(市)体育部门意见,10月11日至11月11日,通过杭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修改意见5条,部分予以采纳。11月5日,完成公平竞争审查。11月12日,完成合法性审查。11月23日,经局党组审议通过。
四、文件主要内容
杭州市高频体育行政权责事项裁量基准共8项,包括行政许可1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行政确认2项“浙江省等级运动员认定”“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行政检查5项“对体育经营活动安全管理的行政检查”“对体育场馆及运动健身场所控烟情况的行政检查”“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行政检查”“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检查”“对举办体育赛事的行政检查”。主要对涉及自由裁量的体育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事项主要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行政检查事项主要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五、适用对象和施行时间
文件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六、关键词解释
行政裁量权基准是行政机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实际,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
七、注意事项
行政裁量权基准涉及相关体育法律法规,建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阅读和理解。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体育局,解读人:余洋,联系电话:89583350。